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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30日,《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宣贯培训班暨全省生态农业工作会议在莱芜召开,省农业厅副巡视员李占祥出席会议并讲话,莱芜市副市长张作平致辞。会议由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处处长钟树明主持,省农业厅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各市农业局分管局长、生态科(处)长、能源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博士刘嫣姝、省政府法制办副处长宫钊以及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处处长钟树明分别从立法的必要性、行政许可的设立、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科研开发的角度,对《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进行辅导和解读。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市2007年以来的能源生态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贯彻落实和生态农业工作。
关于《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的贯彻实施,李占祥强调,《条例》是基于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科学论证制定的。切合我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际,对搞好农村节能减排、推动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实施《条例》,是搞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需要,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快我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现实需要。因此,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促进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全省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工作,李占祥在讲话中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2007年我省财政投入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的支农资金大幅增加,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30万户户用沼气建设任务,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明显,特别是适时颁布出台了《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生态农业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我省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滞后于生态农业发展的需要,少数市县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项目建设进度慢、质量不高,投入严重不足。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抓紧采取措施,尽快研究解决。李占祥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农业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抓好农业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农业,搞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省生态农业建设的新局面。李占祥要求,今年全省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工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一要认真抓好农村沼气国债、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设项目,确保顺利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新建农村户用沼气45万户的建设任务。二要下大气力抓好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增加网点数量,提高网点服务条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素质。三要切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农作物秸秆关键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幅减少直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四要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明确重点,抓好农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督促和落实。要制定农业节能减排方案,抓好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发展循环型农业。五要不断拓展太阳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新渠道。六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系统自身建设,努力营造促进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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