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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山西省农业环能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正式启动            【字体:
山西省农业环能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正式启动
作者:武铁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0    

  

    根据农业部农办人[2007]56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山西省农业厅以晋农(人)发[2008]5号文件批准了《山西省农业资源环保农村可再生能源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实施方案》。2008年3月7日,山西省农业环能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启动会在山西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培训基地(太原市农业学校)隆重召开,拉开了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的帷幕,标志着我省农业环能系统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开展阶段。

    参加启动会的领导有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樊积旺巡视员、厅人事劳资处长穆锦清、财务处调研员武阿丽、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站长任济星、副站长吴丽琴、省生态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副主任张明忠、太原市农业学校校长张明、晋中介休市副市长侯文亮和全省11个市环保能源站站长。还有准备晋升高级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的已持证的优秀技工和准备考取初级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技术员共170多人。

   启动会由任济星站长主持,穆锦清处长宣读了农业厅晋农(人)发[2008]5号“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试点工作方案》《山西省农业资源环保农村可再生能源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首先在我省农业环能系统试点开展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通知要求各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樊积旺巡视员做了重要指示,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新世纪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今后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省农业厅高度重视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下发了晋农(人)发[2008]5号文件批准了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编制的《山西省农业资源环保农村可再生能源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实施方案》,拟通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手段,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二是规范高技能人才培养程序,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合理、高效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鉴定、晋升的长效机制;三是培养出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逐步形成与全省农业资源环保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相适应的、合理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太原市农业学校校长张明,晋中介休市副市长侯文亮分别表态发言。最后任济星站长进行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回顾了2007年全省农业环能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2007年全省共举办农村沼气实用技术培训班37期,培训合格初级沼气生产工4726人,高级沼气生产工128人,使全省农业环能系统持证技工人量达到万人以上,这些技能人才为全省农村沼气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任站长进一步强调:高技能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是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探索者、实践者和推动者。2008年我站将严格按照省厅批转的《山西省农业资源环保农村可再生能源高技能人才培养“金蓝领计划”实施方案》安排,积极开展以农村沼气为主的“万人培训年”活动,其中:沼气生产工等7000人以上,高级沼气生产工人数达到1700人以上,占到沼气生产工总数的9%。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全系统技能人才总数达到40000人,其中:沼气生产工33000人,高级以上沼气生产工人数达到6600人,占到沼气生产工总数的20 %,技师以上沼气生产工人数达到3300人,占到沼气生产工总数的10%。

   任济星站长要求各级农业环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开创全省农业环能系统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

文章录入:山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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